關于對金興平、何揚海同志的見義勇為表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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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electronics-11179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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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24-12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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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9月9日,金興平、何揚海同志一行駕車途經人民渠麗春段羅漢寺大橋時,突見人民渠上游飄來一落水者,見此緊急情況,兩人立即停車沿河堤便道一路呼救約兩公里左右,在當地村民的協助下將落水者營救上岸,兩位同志拯救了一個人的生命,維護了一個家庭的完整,被彭州市人民政府授予“見義勇為行公民”榮譽稱號。
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
授予張懷俊等同志“彭州市見義勇為公民”
榮譽稱號和確認葉安疆等同志
“見義勇為行為”的決定
各鎮人民政府(街道辦),市政府各部門:
2018年以來,我市廣大群眾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,涌現出一批見義勇為先進典型,他們 在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受到嚴重威脅時,臨危不懼,挺身而出,舍己救人,為推進平安彭州建設、構建和諧社會作出了積極貢獻。為弘揚見義勇為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,根據《四川省保護和獎勵見義勇為條例》,市政府決定授予張懷俊、張發進、席曉東同志“彭州市見義勇為公民”榮譽稱號,并確認葉安疆、何興發、金興平、何揚海同志“見義勇為行為”。
全市廣大干部群眾要積極向見義勇為先進個人學習,學習他們為保護國家、集體利益和他人人身財產安全舍生忘死、不怕犧牲的英雄氣概,大力宣傳見義勇為先進事跡,進一步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優良傳統,弘揚社會正氣,倡導良好社會風尚,以實際行動踐行《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》,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創造更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。
彭州市人民政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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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11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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